学校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。负责对接国家部委涉及审计工作相关部门,省教育厅督导审计处,以及省市涉及审计工作相关处室。
主要职责:
1、健全学校内部审计制度体系;
2、负责对学校及所属部门贯彻落实上级、学校重大政策措施情况,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,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,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,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;
3、对学校主要经济活动、学校各部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;
4、负责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与内部审计相关的其他事项;
5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,做好教育教学服务工作,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